•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2 16:14: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请问董秘,贵司股价常年徘徊在低位,今年明显跑输于大盘和零售板块,与基本面严重不符,无法有效回报股东!贵司是否有措施进行市值管理,提振股价进而回报股东?
新华百货: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密切关注和重视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这关乎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公司将积极从多方面努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一方面推动业务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实现业绩稳健增长;另一方面,也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让市场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发展。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值管理的核心要点,积极探索有效措施,致力于提升公司的市场投资价值:(1)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夯实公司基本面,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质量、结合公司战略执行、强化和提升品牌与市场影响力;(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增强分红的比率,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3)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等多渠道和多形式的接触与沟通,逐步提升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认可和理解,通过维护和稳定公司长期投资者来实现公司股东结构的相对稳定;(4)探索灵活运用资本工具,应对市场波动与风险平衡。公司市值管理的核心目标是提升市场认可度和长期价值,让市场充分理解公司价值,以实现股价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平衡,并最终实现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丰厚回报的目标。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9-08 17:44:0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