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已升至5.00%
来源:南方财经网
21智讯1月14日电,新华百货公告,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128.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由0%增至5.00%。本次转让价格为13.00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7333.02万元,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景祺持有公司股份1128.16万股,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杭州景祺承诺,本次受让的股份在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且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无一致行动关系,未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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