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曲奎先生、于滨先生、米文莉女士、张文君先生、马生元先生。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定期会议
1、2025年3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2、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5年8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定期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5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定期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临时会议
(1)2025年1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2024年度财务报告主审会计师对预审关注重点问题进行了沟通确认,明确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同时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向其汇报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25年1月15日,与2024年度财务报告主审会计师对审计情况的再次沟通,本次会议无管理层参加,确认了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年度报酬的预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内审部门保持有效的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和内控审核工作计划,审阅其提交的工作报告和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听取对内部控制自查测试评价过程汇报。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报告期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报告期内聘任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核报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审计全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配合,确保外部审计机构顺利完成年度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全面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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