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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06-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达尔曼: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4-06-26

证券代码:600788 证券简称: S T达尔曼 编号:2004-014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
4年6月25日在西安市东晋桃源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名,代表
股份175,683,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1.29%,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杨西安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49,94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85.35%;反对票数25,
7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4.65%;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二)、《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59,18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0.61%;反对票数16,
5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39%;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三)、《200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3,98
1.5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
法定公益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1,906.78万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8,522
.3万元。
同意票数149,94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85.35%;反对票数25,
7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4.65%;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四)、《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现状,决定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
同意票数149,94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85.35%;反对票数25,
7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4.65%;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五)《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数149,94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85.35%;反对票数25,
7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14.65%;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同意票数159,18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0.61%;反对票数16,
5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39%;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股份的0%。该项报告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七)《监事会提请免去高芳女士董事职务的提案》。
同意票数175,68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该项
方案获得大会审议通过。
(八)《监事会提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票数175,683,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该项
方案获得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
004年度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费为37万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刘志忠律师认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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