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4-07-15
证券代码:600788 证券简称:ST达尔曼 编号:2004-016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存在如下法律事项:
一、目前公司已收到的支付令
1、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西安办事处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诉西安翠宝实
业集团公司、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一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
院于2004年5月27日作出的支付令(2004)新民督字93号,要求西安翠宝实业集团公
司支付借款本金2873919元及支付令申请费100元。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中国工商银行西安钟楼支行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诉西安海尔森宝石
材料有限公司、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
法院于2004年6月10日作出的支付令(2004)雁民二督字第054号,要求西安海尔森
宝石材料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1085179.43元及美金67.5万美元
、利息3839.06美元。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目前公司已收到的民事判决书
1、光大银行深圳华丽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深圳达尔曼投资公司偿
还借款及西安市新城农工商总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2004年4月9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8号,要求深圳达尔曼
投资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300万元及尚欠利息。西安市新城农工商总公司承担连带
担保责任。
2、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诉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借款一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1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0
4)新民初字第937号,要求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600万元,并支付
诉讼费40010元。
3、谢孝勤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诉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翠宝首饰集团公司、西安达尔曼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毛春峰供货合同一案。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5日作出民事裁决书(2004)新民初字第1576号
,要求西安达尔曼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0580元、案件受理费4772元
。
4、陕西亿隆达科工贸有限公司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诉西安达尔曼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合同一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5日作出民事裁
决书(2004)新民初字第1572号,要求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还清货款9291
0.01元及欠款利息、案件受理费3350元。
三、目前公司已收到的执行通知书
1、交通银行西安分行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借款担保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18日
作出的执行通知书(2004)西执证字第100号,根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2003)西碑
证经字第1205号执行证书所确定的义务,要求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
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案件执行费171936元。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
2、交通银行西安分行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借款担保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18日
作出的执行通知书(2004)西执证字第102号,根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2003)西碑
证经字第1204号执行证书所确定的义务,要求被执行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380万元及利息,案件执行费271761元。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
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交通银行西安分行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陕西西北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
04年6月16日作出的执行通知书(2004)西执证字第99号,根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
(2003)西碑证经字第1203号执行证书所确定的义务,要求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利息14万元,案件执行费58540元。陕西西北新技术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交通银行西安分行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陕西西北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
04年6月16日作出的执行通知书(2004)西执证字第101号,根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
处(2003)西碑证经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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