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21:39:01 股吧网页版
鲁抗医药:鲁抗医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截至2025年度末,和信拥有合伙人45名,注册会计师249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9名;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经公开招标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4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核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