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和信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和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和信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经财政部批准于 2013 年 4 月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
截止 2025 年末,和信拥有合伙人 45 名,注册会计师 249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9 名。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7 家。
和信已取得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 30 余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和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HLB 浩信国际的成员所,2019 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伟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7份。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业务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和信运行完善的业务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和信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情况。
2.项目组内部复核
和信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项目经理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3.独立复核
和信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权限的合伙人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和信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4.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和信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和信的内部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定期监控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检查,每隔一段时间就定期实施。在执行公司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和信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
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合并报表等。和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和信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和信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外勤主管和其他审计人员组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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