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惠芳)
2025年度,本人作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秉持高度的专业素养与职业伦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各项权利。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监督与制衡功能,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保持独立判断,开展审慎评估,并就有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同时,本人始终坚持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宗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程惠芳,女,汉族,1953 年 9 月出生,浙江东阳人,中
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东阳化工厂技术员,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经贸管理学院副院长、经贸管理学院院长。
现任浙江工业大学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浙江省应用经济一流学科(A 类)负责人、浙江工业大学应用经济学科博士点负责人,兼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优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履职规范,保证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各项职责。在报告期间,坚持亲自参加应出席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动融入董事会决策过程,对相关议案开展深入研究与审慎判断,并清晰表达独立意见。期间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在上述会议
召开前后,本人始终秉持审慎、客观的立场,恪守诚信履职的原则,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渠道,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及运行状况。针对会议各项议案,本人开展了系统而全面的调研与分析,积极参与讨论,并就相关事项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上述工作为董事会实现科学、
准确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本人未对本年度所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会议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程惠芳 11 11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增补董事、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核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全程亲自出席上述会议,无任何缺席情形,对所有议案均予以认真审议并形成相应决议。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会议前的审核与把关作用,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与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事项、利润分配、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政策变更等议案共6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独立进行分析与判断,就重大事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在行使表决权过程中,始终坚持审慎、独立的原则,未就任何议案表示反对或弃权,积极促进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行与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四)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在每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以专业、审慎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针对需进一步了解的事项,主动与董事会秘书及管理层开展充分的事前沟通,围绕拟审议事项提出询问、请求补充材料、发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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