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张兵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置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始终秉承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审慎客观的基本原则,凭借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本人的专业领域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建议。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兵,现年 46 岁,法学硕士。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兼任任何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
害关系,亦无其他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各项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共召集 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出席股东会 4 次。
本人对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的议案资料,进行了客观审慎的思考和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出席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关注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因工作原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本人在董事会会前均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且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法律合规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共召开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法律合规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勤勉履行职责,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本人未对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 ESG 委员会(法律合规委员会)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参加历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确保履职规范、勤勉尽责。本人未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独立、公正为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关、审慎核查,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特别是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参加两次年报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持续关注审计进展,督促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助力公司治理进一步规范与提升。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年报沟通会等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资本运营等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与参会董事及管理层就议案内容进行充分沟通。期内,前往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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