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亲自出席相关会议,依据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境内上市公司家数不超过三家,符合现行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规定。同时,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个人基本情况
龙超,汉族,云南富源人,经济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金融学院院长。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两项,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云南省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和其他咨询课题 10 多项,在国内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50余篇。现任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另任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和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履职概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公司报送的相关会议资料,积极参加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本年应 亲自 缺 是否连续 本年应 实际出
姓名 参加董 委托出 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 席股东
事会次 出席 席次数 次 自参加会 东大会 大会的
数 次数 数 议 的次数 次数
龙超 9 9 0 0 否 4 4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和提出建议的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列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沟通交流会。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主动到公司现场调研,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公司 2023 年度内控评价、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和高管薪酬、关联交易管理、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事项与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履职要求,参加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4次,发表独立董事专门意见,同意审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事项内容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2024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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