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 责,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内外部审计沟通与监督、 促进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升等方面认真履职,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 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杨 勇先生、和国忠先生和董事莫秋实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 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杨勇先生担任,各位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 会议决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此外,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阅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及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 对前述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计委员会2024年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5.关于《公司2023 年 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 一致通过
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内部审计
计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4年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致通过
第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
计委员会2024年 案。 一致通过
第三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 1.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计委员会2024年 2.关于《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一致通过
第四次会议 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公司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由此确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内控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 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并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充分的了 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2024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 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中审众环在审计过程中均按照有关规 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 勉尽责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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