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4 19:00:10 股吧网页版
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 年,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1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 26 人次。

(四)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在 2024 年度审计计划阶段,就 2024 年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
人员及时间安排、初步确定的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在 2024 年度审计中详细交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事项审计情况;在 2024 年度审计结果阶段,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
要求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的专项说明、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文件。

三、评估结论

中审众环作为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专业机构,具备担任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4 年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行业规范要求,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对公司 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计,按时完成了公
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