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担任云煤能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对云煤能源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
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人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顺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提前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公司,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的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夏秀相和项目组成员梁敏(以下统称“项目组”)。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公司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公司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对公告文件涉及到三会文件、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项目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重点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能够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重大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章程、内控相关制度、公司相关的审议文件、合同等,查
阅了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开信息和定期报告,获取了相关支持性资料进行核对,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六)经营情况
项目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公告等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等资料,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但同比上年亏损幅度减小。公司 2025 年经营亏损,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和云南昆钢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受区域内市场供需影响,主营业务亏损较大。公司 2025 年同比上年减亏,主要系:经减值测试,公司 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比减少;因公司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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