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依据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审慎发表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届
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并在新任独立董事到任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16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本人正式离任。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境内的上市公司家数不超过三家,符合现行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规定。同时,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个人基本情况
龙超,汉族,云南富源人,经济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金融学院院长。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两项,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云南省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和其他咨询课题 10 多项,在国内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50余篇。现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27)独立董事,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和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履职概况
本人 2025 年 1 月至 10 月任职期间,列席股东会会议 4 次、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本年列席股
董事会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会议的
的次数 加会议 次数
龙超 7 7 0 0 否 4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人对历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未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会议。
其中,在提交辞职后至新任独立董事到任前,本人继续以独立董事身份出席了 2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会会议,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身份参加了 2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确保了公司决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2025年1月至10月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履职要求,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发表独立董事专门意见,同意审议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事项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 2025年1月2日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额度》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 2025年4月11日 关于《对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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