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8:08:21 股吧网页版
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依据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审慎发表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届
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并在新任独立董事到任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16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本人正式离任。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境内的上市公司家数不超过三家,符合现行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规定。同时,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一)个人基本情况

龙超,汉族,云南富源人,经济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金融学院院长。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两项,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云南省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和其他咨询课题 10 多项,在国内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50余篇。现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27)独立董事,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和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履职概况

本人 2025 年 1 月至 10 月任职期间,列席股东会会议 4 次、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本年列席股

董事会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会议的

的次数 加会议 次数

龙超 7 7 0 0 否 4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人对历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未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会议。
其中,在提交辞职后至新任独立董事到任前,本人继续以独立董事身份出席了 2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会会议,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身份参加了 2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确保了公司决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2025年1月至10月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履职要求,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发表独立董事专门意见,同意审议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事项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 2025年1月2日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额度》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 2025年4月11日 关于《对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