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邹燕女士、董事长李剑伟先生及独立董事周在峰先生组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邹燕女士、董事长李剑伟先生及独立董事周在峰先生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邹燕女士为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的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会议5次,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5《.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
6.《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8《.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1.《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1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十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四)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十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五)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十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审计服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众华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及重要审计事项,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3.向董事会提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顺利、高效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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