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保税科技: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3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1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忠明先生

时间:2025年8月21日下午2点

地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审议通过本议程。

二、董事会秘书报告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现场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股东议事、发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提议现场会议的计票、监票人员。

六、现场会议股东书面表决。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统计表决结果,向大会报告。

九、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1日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减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保税科技”)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同 业竞争事项的议案》。其中保税科技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 前完成对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的减资,消除因控制外服公司而与张家港保税 区金港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资产”)存 在的同业竞争;金港资产承诺配合保税科技在2025年12月31 日前完成对外服公司的减资工作,消除同业竞争事项。同时 金港资产进一步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保 税科技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近日,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
估公司”)完成了对外服公司的资产评估,公司拟对外服公
司单方面减资,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外服公司为公司与金港资产共同投资企业,其注册资本 为 46,733.1620 万元,其中公司持股 54.0040%,金港资产持 股 45.9960%,现公司拟单方面对外服公司减资,即减少认购 的外服公司注册资本金额 3,742.3580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 外服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6,733.1620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42,990.8040 万元,公司和金港资产分别持有外服公司 50%的 股权,外服公司将通过董事会设置等方式,使得公司失去对 外服公司的实际控制,外服公司不再是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

金港资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外服公司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以评估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0903 号《保税科技拟对外服公司减资所涉及外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
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外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人民币 59,433.98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81,998.26 万元,评估增值 22,564.28 万元,增值率 37.97%,本次减资对价为人民币 6,566.36 万元。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对外服公司减资有助于消除公司及金港资产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同时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聚焦液体化工仓储业务及智慧物流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