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8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6064 证券简称:杭富士达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富士达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8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讨论并决议,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不利影响。经公司监事会慎重讨论并决议,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告编号:2019-008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重述了2018年度比较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上年期末(上期) 上年期末(上期)
科目 调整重述前 科目 调整重述前
应收票据 17,259,646.5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4,494,445.40
应收账款 27,234,798.85
应收利息 101,883.5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101,883.52
固定资产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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