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革(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董事栾宝兴、董事张世山、独立董事吕跃刚(已离任)、独立董事刘朝安五位董事组成。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委员会名称由“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柴守平为公司独立董事并任委员会委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革(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董事栾宝兴、董事张世山、独立董事柴守平、独立董事刘朝安五位董事组
成。委员会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等制度要求。
二、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全
部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审议会议文件,结合各自专业背景提
出意见建议,对全部议案表决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内容
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总体情况汇报
听取公司内部审计 2024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工作安排的汇报
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 2025 年 4 月 14 日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 2025 年 4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2025 年 8 月 13 日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4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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