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26—013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云南水务”),持有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钱江生化”)165,350,891 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8%。其中云南水务累计被冻结股份 59,255,428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35.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84%;累计质押股份 106,095,463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4.1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24%;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56,333,81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34.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50%。本次拍卖股数为
3,000,000 股,均为被冻结的限售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81%,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
●云南水务持有公司的3,000,000股股份将于 2026年 5月 16 日 10 时至
2026 年 5 月 17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
示阶段,公司将根据最终拍卖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云南水务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上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因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诉被告云南水务、第三人忻州市云水环保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被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受理,忻府区人民法院基于原告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采取了
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冻结了云南水务持有公司的 300 万股限
售流通股,后案件移交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受理。冻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临 2024-002 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决定拍卖云南水务持有公司的 300 万股股票,并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公开拍卖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1、拍卖标的:云南水务所持钱江生化的部分股份,股数为:3,000,000 股,起拍价为:16,230,200 元,云南水务所持该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2、拍卖时间:2026 年 5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6 年 5 月 17 日 10 时止
(延时除外)。
3、拍卖平台: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0871/13)。
4、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5、本次拍卖股票系限售流通股,竞买人竞得后亦受相应的限售限制。
具体情况请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f.taobao.com/0871/13)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云南水务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占
云南水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云南水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上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会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网上拍卖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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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