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9 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参与签到登记以确认参会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到达现场但未能及时参加会议登记的股东、代理人及其所持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不得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三、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的发言或质询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本会工作人员将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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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15: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八路 1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 14 楼会议
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烈先生
四、会议议程:
序号 议 程
1 宣布到会情况并宣读会议须知
2 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7 股东发言讨论及表决
8 宣读表决结果
9 宣读法律意见书
10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之一)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同时修订《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根据新《公司法》配套规则修改进行文字性修订,将 “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其他条款中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修改为“或者”;
2、删除第七章“监事会”;
3、增设独立董事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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