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
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
机制。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
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
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舆
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
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
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
报舆情工作组。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舆情信息采集工作,主要
职责包括: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收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公司舆情工作组要求的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
等职责。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
动,及时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做好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
工作,严格保证对外信息一致性,同时保持与媒体、投资者的真诚沟通。
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客观地解答媒体、投资者的
疑问、消除疑虑,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积极面对,及时核查相
关信息,平稳有序,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公平公正。公司在处理舆情事件时,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涉及的
各方,不因其身份、地位等因素而有所偏袒,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进行
调查和处理,确保公平性。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汇总整理
并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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