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6-01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一是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是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是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是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五是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6 年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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