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草案)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天健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基本信息
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2011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
成为普通特殊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 25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2,363 人,其中 9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所 2024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5.63 亿元。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
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同)
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2017 年度、2019 年度 所需在 5%的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范围内与华
华仪电气、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仪电气承担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 年 3 月 6 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连带责任,天
天健所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健所已按期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履行终审判
担连带赔偿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鑫,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煜,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四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扬,200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四)项目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一)机构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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