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简称:华新建材 证券代码:600801 公告编号:2025-058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2 月 9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57.80 万股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0月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25年10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络方式对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24元/股调整为8.90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的其他内容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和薪酬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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