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林传坤)
作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林传坤,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讲师,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律师及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律师协会经济法律委员会委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历任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夷(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机电沿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福建光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政府、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政府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公
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决同意。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自 次数
参加会议
林传坤 10 10 7 0 0 否 1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1)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林传坤 委员 主任委员 委员
(2)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工作安排、聘任财务总监、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定期报告(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还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计划及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提名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核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聘任高管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审核通过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绩效
考核结果及绩效薪酬分配、独立董事报酬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评估报告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对相关议案均表决同意。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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