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新奥股份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688.HK,以下简称“新奥能源”)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上市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新奥股份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相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履行了上市公司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奥股份,证券代码:600803.SH)自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筹划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定期发布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2025年3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025年4月9日,上市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3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3)。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逐项予以了落实和回复,并对《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等相关公告。
2025年4月18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新奥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反垄断审查程序。
2025年4月2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5月28日,上市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来,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整体工作进程,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展开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并积极向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商务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进行项目申报。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介绍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8)、2025年7月15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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