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初源盛,担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审慎履职,有效维护公司治理规范性与经营稳健性,全力保障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初源盛,1963 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拥有长达 12 年世界 500 强外企法律部经验,通晓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曾任军事科学院研究员、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北京君益诚律所执业律师。2022年 7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亦不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相关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予以审慎审阅、全面研判,对审议议案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初源盛 12 12 8 0 0 4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ESG 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ESG 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与 ESG 委员会整合并更名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暨换届后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审计委员会 9 9 5 0 0
提名委员会 4 4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7 7 7 0 0
ESG 委员会 1 1 0 0 0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1 1 1 0 0
针对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深入研讨,始终以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推动各专门委员会高效发挥专业职能。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对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联交易、套期保值等事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表决通过。
(四) 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深度对接及沟通。本人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整体汇报,全面掌握内部审计范围覆盖、流程执行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针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性、执行性及风险防控能力提出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优化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及公司主要业务审计情况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确保
权益。
(五) 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及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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