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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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中
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问题的专项说明
瑞华专函字[2017]2104000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17年5月16日出具的《关于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71号)(简称“问询函”,下同)的
要求,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我们”或“本所”,下同)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意见说明如下:
一、问询函“一、关于规范运作事项:9、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暂借款4.12
亿元,并支付暂借款4.12亿元。(1)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款项收支的原因、涉及的具体
业务情况、款项收支对方名称、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2)请公司说明上述款项收支的会计处理及其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款项收支是否合法合规。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暂借款收支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昆明机床及其子公司--昆明昆机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先后多次向关联方、非金融机构以及个人进行资金拆借,以补充周转资金。昆明机床于收到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具体资金拆借发生情况明细如下:
借款年利
借出单位 是否为关联方率 报告期内累计发生金额 备注
曾凡斌(个人) 否 47.45% 147,000,000.00 截至2016年12月27
日已全部归还
南方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否 20.82% 129,826,500.00 截至2016年12月27
日已全部归还
借款年利
借出单位 是否为关联方率 报告期内累计发生金额 备注
北京高精机械物资公司 否 20.40% 1,966,000.00 截止2016年7月23日
已全部归还
辽宁金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否 20.00% 7,000,000.00 截止2016年12月29
日已全部归还
云南金港经贸有限公司 否 4.35% 10,000,000.00 截止2016年11月27
日已全部归还
云南新柏劳务有限公司 否 4.35% 10,217,500.00 截止2016年12月27
日已全部归还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 是 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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