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岳德军(届满离任)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岳德军:196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山东财政学院学生处
处长、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2019 年 3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期间,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我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我是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独立董事,我与公司、公司管理层以及足以影响公司的主要利益关系人,没有任何足以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重要关系。
因此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并参加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会前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所需的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及经营管理层了解和沟通,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等与中小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我认为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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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此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报告期内我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 应出席董 委托其他董 出席股东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出席次数 会情况
岳德军 3 3 3 0 0 2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根据各自的专业专长,独立董事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中任职。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期
内,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董事会秘书等事项。我均参加了所属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工作、公司配合开展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投出赞成
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年报工作现场沟通会、现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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