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此 乃 要 件 请 即 处 理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交予买方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方或承让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 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马 鞍 山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aanshan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00323)
(1)持续关连交易-修订现有产品购销协议之年度上限;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
(3)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独立财务顾问
天财资本国际有限公司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通函使用的词汇采用当 中「释 义」一 节界定的涵义。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1至22页。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23页。独立财务顾问函件(载有其对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载於本通函第24至36页。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 司」)谨订於2025年7月30日在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大楼举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告已於2025年7月10日发出。不论 阁下能否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务请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备之指示填妥,并最迟於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交回本公司注册地 址(倘为国内股票持有者或其委任代 理)中 国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或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倘为H股股票持有者或其委任代理)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和合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阁下仍可亲自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及於会上投票。
2025年7月10日
目 录
页数
释义 ...... ii
董事会函件 ...... 1
1. 绪言 ...... 1
2. 持续关连交易-修订现有产品购销协议之年度上限 ...... 2
3.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14
4. 临时股东大会及代表委任安排 ...... 21
5. 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 ...... 21
6. 推荐建议 ...... 22
附录一 -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 ...... 23
附录二 -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 24
附录三 - 一般资料 ...... 37
附录四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 43
– i –
释 义
在本通函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宝钢股份」 指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为中国宝武的附属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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