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5 年 12 月 31日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6)第 Q00308号
(第 1页,共 1页)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
并于 2026年 3月 25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6)第 P03877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后
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步君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蓓
2026年 3月 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