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0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相关绩效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订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与薪酬管理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依据公司员工薪酬和绩效管理办法,根据其所在岗位及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公司领取
固定年度津贴,标准为 15 万元/年(税前)。
(4)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职务的董事,公司不向其支付任何薪酬或津贴。
2、薪酬发放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公司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预支部分绩效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根据其绩效评价结果结算年度绩效薪酬。建立年度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实施三年递延支付(退休人员可在退休当年一次性支付),具体
为本次绩效奖结算兑现额 2026 年发放 80%,2027 年发放 10%,2028
年发放 10%。
(2)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公司依据员工薪酬和绩效管理办法,按月发放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定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4)董事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或津贴。
(5)董事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岗位薪、资历薪、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或有)等,其中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或有)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总收入额的百分之五十。
2、薪酬发放
(1)公司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预支部分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结算年度绩效薪酬。建立年度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实施三年递延支付(退休人员可在退休当年一次性支付),具体
为年度绩效奖结算额 2026 年发放 80%,2027 年发放 10%,2028 年发
放 10%。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
四、决策程序
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中,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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