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制订本规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和诉求。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订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征、经营发展规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重大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主要内容
2025-2027 年度,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5%。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本规划决策程序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规划调整机制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规划的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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