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情况: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6.5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1,161,306,656.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123,490,089.58元,减去分配2024年度股利7,392,983,185.32元,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8,891,813,560.75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5.6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19,964,222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8,002,965,296.32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8,002,965,296.3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5.35%。未分配利润余
额为 20,888,848,264.43 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002,965,296.32 7,392,983,185.32 5,331,243,650.1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246,329,337.2512,242,884,323.7710,438,114,410.4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28,891,813,560.7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0,727,192,131.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642,442,690.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 20,727,192,131.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否
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78.03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否
的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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