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5-054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雄安分公司的议案》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5日,按照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效能的工作要求,鉴于雄安分公司存续期间经营未达预期,同意对雄安分公司进行注销处置,以实现“瘦身健体”、“强筋健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分公司注销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注销雄安分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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