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96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54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81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5.10 亿元
2024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3.49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2.38 亿元
客户家数 518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20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司(含 A、B 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4
注:2025 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审计完成。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第一中标人。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和 2024 年 7 月 15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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