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王金星作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发展,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了解公司内部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金星,于2019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科技质量部主任。
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本人于2025年3月18日离任。
(二)独立性说明
经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自查,本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如期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等各项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度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会议名称
召开次数 的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股东会 4 1 1 0 0
董事会会议 11 2 2 0 0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 2 1 1 0 0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时,本人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会议资料,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本人所具备的工程机械行业专业知识与经验提出建议,对公司的年度财务额度、提名董事、战略检核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有效推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出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第1次年报审计工作独董沟通会,会同其他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未发现管理层汇报与审计结果或审阅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关于战略检核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人督促董事会积极落实股东会决议事项,确保公司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策和有关规章制度,有效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现场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走访公司,积极参加各项会议,与财务、审计、证券事务等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运行、信息披露、下设子公司等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产品研发及布局等方面提出建议。
2025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2 天。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设置了独立董事办公室,方便独立董事现场履职。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为独立董事日常联络人,沟通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事项,传递相关资料,发送监管信息简报,为独立董事报名参加监管机构或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协助独立董事掌握最新的监管动态。公司建立了董事、高管微信群,及时传递和分享公司信息和监管动态,并方便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管的交流。
公司为独立董事投保了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险,降低独立董事履职风险,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
公司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公司报销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交通费等费用。
(五)参加培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公司发送的《每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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