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建元信托”)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中信证券对建元信托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结合建元信托 2025 年年度报告,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出具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责任。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建元信托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建元信托发布的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目录......2
释义......3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5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6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8
(四)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9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1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11
三、盈利预测或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11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11
(一)总体经营业绩情况......11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2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12
(一)公司治理与运行情况......12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3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13
七、持续督导工作总结......13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持续督导意见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公司/上市公司/建元 指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
公司持有的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3.4%股权、公司持
有的“华安资产—信盛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
(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
公司持有的“国海成长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
(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
公司持有的“国海成长二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
(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
公司持有的“中铁信托-传化股份 2 号单一资金信托”全部受
标的资产 指 益权(不含该部分受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
产)、公司持有的“华安资产-怀瑾抱钰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全部收益权的 50%(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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