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5 年,本人作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新林先生:副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讲师、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日本成蹊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海利润基金管理公司合规总监。现任黄奕聪慈善基金会理事,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至衡餐饮(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
补选非独立董事、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修订公司制度等重要
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查阅会议资料,主动向公司了
解经营管理情况;会上详细听取议题汇报,深入讨论沟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客
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科学
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谨慎、独立
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同意票,未有对相关议案
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 2025 年度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况
姓名 应参加 通讯方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董事会 亲自出 式参加 委托出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数
议
徐新林 8 8 4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关联交易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制定有
相应的实施细则。本人在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并开展工作。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信托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6 次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关联交易委
员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信托与消费者 风险控制与审 薪酬与考核委 关联交易委员
权益保护委员 提名委员会 计委员会 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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