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4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6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12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10 元/股。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2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授予价格为 6.10 元/股。现
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6 月 5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期间,公司内部公
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异议。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 2025-040)。
3、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6 月 26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1)、《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2)等相关公告。
4、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依据《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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