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耿明斋)
作为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通重工”)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1-2月的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1月2日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耿明斋,男,195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自1985年7月起于河南大学任职,自1985年7月起任教师,自2019年9月起任经济学院名誉院长、河南中原经济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2019年5月起任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共河南省委咨询组研究员、河南省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理事。曾任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原发展研究院院长,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现场方式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 应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1 0 1 1 1
本人对2025年任期内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出赞成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2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二)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出席会议1次,对公司对第十二届董事候选人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审慎的态度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审计项目进展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年度报告期末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年审计划、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审计事项等关键问题。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
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配合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能够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凡须经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均按监管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本人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公司这些举措增强了公司经营管理透明度,有利于我们独立董事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董事提名聘任情况
2025年2月28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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