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6-006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
司在2025 年8 月19 日已实施 0.28 元/股的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在2025年10月17日已实施0.10元/股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对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鉴于 14 名激励对象因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57,500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红伟先生、胡文波先生、张明威先生和楚义轩先生回避表决。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和《2025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若发生派息事项,应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 2025 年 2 月 1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已调整为 4.18(元/股)。因公司在 2025 年 8
月 19 日已实施 0.28 元/股的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同时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已实施 0.10 元/股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依据
上述规定及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测算:
1、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4.18-0.38=3.80(元/股)。
2、2025 年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完成过户登记,
授予价格为 6.10 元/股,其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6.10-0.38=5.72(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中:鉴于 9 名激励对
象因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55,000 股;
2、《2025 年激励计划》中:鉴于 14 名激励对象因事业部经
营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02,500 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 3.80 元/
股回购,同时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格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 5.72 元/
股回购,同时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90,000 -1,657,500 1,832,500
其中拟解除限售股份 4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