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宁金成)
作为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通重工”)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1-2月的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1月2日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宁金成,男,195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郑州大学计算机系党总支副书记、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教授,郑州大学副校长、教授、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现场方式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 应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1 0 1 1 1
本人对2025年任期内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二)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出席会议1次,对公司对第十二届董事候选人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加强汇报沟通。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我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注重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作用,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有效支撑。在公司的组织配合下,通过参加会议、单独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长及其他内部董事、经理层等保持良好沟通,就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改革发展、生产经营、
风险防控等重大事项进行交流,全方位了解公司信息,掌握工作动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董事提名聘任情况
2025年2月28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晃莉红女士、陈红伟先生、张明威先生、胡文波先生、盛肖先生、楚义轩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郑秀峰先生、马书龙先生、王秀芬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本人同意上述事项。
(二) 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25年2月11日,本人参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