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6-026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 2 月 5 日,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
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即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核查对象中共有2人(涉及1名股权激励对象及1名股权激励对象的近亲属)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上述2名核查对象出具了书面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和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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