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6-032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4 月 29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6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81 元/股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授予价格为
5.81 元/股。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 2026-023)。
3、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 年 4 月 29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5)、《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6)等相关公告。
4、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依据《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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