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二)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符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四)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4 月 29 日为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6万股,授予价格为 5.81 元/股。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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