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工作函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43005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近期出具的《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560号)和《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期间非经营资金占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399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的有关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我们”)作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股份”“公司”)2024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对监管工作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股权投资。年报披露,公司已形成自行车加股权投资双主业模式,
2024年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25亿元,均为权益工具投资。关注到,
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路优势”
)为公司重要股权投资平台,公司持有中路优势99%份额,系中路优势有限合伙
人。2023年及2024年,中路优势净利润分别亏损1,029.22万元、447.05万元;
2024年7月,中路优势合伙人会议通过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决议。请公司
补充披露,并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下问题发表意见:
1、历年对中路优势的增资情况,中路优势的分红政策及历年对上市公司的
分红情况,并说明2024年中路优势业绩亏损但对上市公司分红的原因;
公司回复:
(1)2024年中路优势分红前,公司历年对中路优势的增资情况
日期 事项 普通合伙人吴 有限合伙人中路 合计
克忠出资比例 股份出资比例占 (万元)
占 1%(万元) 99%(万元)
2009年12月 出资 11.62 1,150.00 1,161.62
2010年3月 出资 10.86 1,075.00 1,085.86
2011年3月 出资 1.57 155.00 156.57
2011年6月 出资 10.10 1,000.00 1,010.10
2011年8月 出资 2.53 250.00 252.53
2012年4月 出资 3.64 360.00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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