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ZHONGLU CO.,LTD.
2024 年 年 度 ( 第 五 十 三 次 )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请各位股东注意以下事项: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应遵守大会纪律,保证其他股东履行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四、股东要求发言的须在股东发言议程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发言顺序按持股数由多到少排序,股东在发言时,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可指定专人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提问,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参会人员应尊重公司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名誉权、肖像权等相关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会议视频、图片等信息。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秘书处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议程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 下午 14:00
二、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 560 号永久 1940·iHUB 创意产业
园 A3 栋 1 号)
三、 会议主持:董事长 陈闪(董事长不便履行职务时,将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的一名董事主持)
四、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注意事项
(四)宣读会议审议事项:
1、《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24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
4、《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 4、5、6、7 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表决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五)听取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代表答复
(七)主持人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八)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九)大会表决
(十)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律师对大会程序发表见证意见
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尊敬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在向各位股东作《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24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环保低碳、绿色康体”的宗旨,以促进全体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深度践行“绿色运动、健康生活”的经营理念,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和功能,全力推动自行车类及其衍生业态的创新发展,多维度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公司持续推进高空风能发电技术的发展及产业化进程,为我国能源革命贡献力量,助力实现“2030碳达峰”、“2060 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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