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司代码:600818 公司简称:中路股份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作出了详细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四、公司负责人陈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雯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敏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当年亏损或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且综合考虑外部行业环境、未来发展以及产能扩建等因素,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6)第 430031 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6)第 430002 号】,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部分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5
第五节 重要事项......4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0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65
第八节 财务报告......66
载有法定代表人陈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雯洁、会计机构负责人王
敏辉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陶昕、王
珍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
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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