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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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430005 号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路股份”)2025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
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430031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5、(4)”所述,中路股份子公司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路优势”)在 2024 年度与文益多数字技术(重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向其支付 450.00 万元,最终相同金额流转到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在 2025 年度与重庆良品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可转债协议,向其支付 300.00 万元,最终相同金额流转到控股股东可能相关方;通过自然人徐志向控股股东或相关方转付 498.00 万元,以上款项形成其他应收款共计 1,248.00 万元,并计提坏账准备 62.40 万元。就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函证、流水核查等审计程序,但无法执行进一步的资金流穿透程序,无法就上述款项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准确性和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上述款项中 450.00 万元已通过中数科产业互联网孵化器(深
圳)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股权转让的形式退回。
(2)中路股份子公司中路优势于 2025 年度内向多个主体支付合计 1,117.39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万元基金管理费,其中 860.72 万元在财务报表中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列报,256.67万元作为管理费用列报。中路优势 2024 年度对外支付 225.92 万元咨询费,在财务报表中作为管理费用列报。中路股份 2025 年对外支付 100.00 万作为预付款项
列报。中路优势于 2025 年度 1-2 月向相关公司支付往来款项 700.00 万元,该款
项已于 2025 年 10 月收回。就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函证、流水核查等审计程序,但无法执行进一步的资金流穿透程序,无法就上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在执行中路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189.00 万元。中路股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由于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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